9月将施行的成都公积金提取新政,你还有疑问吗?公积金中心再次权威解读!
近期
成都市发布了新的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此次新办法中对提取范围进行了调整:
一、新增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纳入住房消费行为;二、取消了“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和“农籍职工离职”两种提取情形;三、将租房提取纳入了住房消费提取行为。
针对新政中市民关心的租房和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的公积金提取范围和要求,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在今天的《成都面对面·党风政风热线》节目中,再次进行了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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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嘉宾
归集业务管理部 杨敏
一起来看👇
租房没有备案
能不能提取公积金?
需要哪些条件?
提取金额标准有什么不同?
可以提取!
条件:
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租赁房屋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职工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可以限额提取。
限额提取金额标准:
职工每年限额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
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万元。
此项业务要在9月1日才能办理!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
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提取额度是多少?
如何申请?
职工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是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年内没有办理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住房消费提取。
二是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才能提取。
三是提取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① 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②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③ 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④ 电梯竣工验收报告
⑤ 加装电梯费用每户分摊费用决议
⑥ 电梯使用登记证
⑦ 实际支付电梯费用发票或收据
提取额度:
不超过加装电梯实际出资金额,并且不能超过业务申请时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月余额之和。
申请时限:
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新《提取办法》今年9月1日起实施!
提取期限
会有哪些新变化?
此次新办法中,统一了住房消费提取期限:
一、将原有提取办法有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商品房、再交易住房、房改存量房、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等)自取得有效证书后的申请有效时间统一调整为自取得有效证书后五年内申请。
二、将原有提取办法较复杂的结清住房贷款提取有效提取时间限制统一调整为5年。
三、将现行办法“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6个月后,12个月内申请。”调整为“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拍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内申请。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12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12个月后,五年内申请。”
审稿:主编陆晗、编辑张琳、记者李岚
编辑: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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